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精神以及《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4]13号)要求,现将我省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
报名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环节。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健全机构,认真组织,切实把报名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各报考点在报名工作开始之前,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确保考点的保密室、考场视频监控系统等符合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和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做好标准化考场的维护和运行保障工作;新增考点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1月20日前完成标准化考点建设并验收合格。各考点要把报名工作与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统筹考虑,查找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要制定详细的报名确认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招生政策和涉及考生利益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各考点要加强对考务人员招生政策和网报技术的培训,认真实施网上报名演练,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保证报名工作有条不紊顺利进行;做好报名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报名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现场确认井然有序,顺利完成报名工作。
二、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31日的每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上报名提示的内容和要求,并按照我省对考生报考点选择要求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报考点要监控考生上传数据,发现错误及时向考生反馈。
各报考点要按时下载考生网报数据,进行现场确认演练;网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各报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2-3天确认。报考点要按照省招考中心的统一安排,针对现场确认具体情况,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明确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做好设备检查和试运行,保证设备运转良好,预先分析考生集中确认时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现场确认各环节有序、顺畅、安全。
各报考点利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机会,加大报名工作宣传力度,告知考生认真阅读《山西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熟悉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考场规则等有关考务规定;加强对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在网报确认现场张贴有关诚实守信、遵章守纪的公告或发放诚信考试宣传材料,教育考生诚信考试。
三、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其中,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并进行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告知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相关信息。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确认结束后,报考点将现场确认后的考试报名信息库(含考生图像信息)回传至中心数据库。各招生单位按时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的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信息、报考资格,核对考生考试科目,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招生单位要监控考生《准考证》下载情况,提醒未下载考生及时下载打印。
招生单位要认真准确地填写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的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含计算器)、第五单元的考试时间、自命题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
五、报考点和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山西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见附件)的时间要求按时上传下载考生数据,不得拖延日期影响全国网报进度。
各报考点在11月27日前将各类统考试题及联考试题份数统计表报省招考中心。
山西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
时 间 | 负 责 部 门 | 任 务 |
9月9日前 | 招生单位 | 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
省招考中心 | 检查验收报考点 | |
9月11日-12日 | 招生单位 | 上传招生专业目录 |
省招考中心 | 省内培训、审核招生单位专业目录并上报教育部 | |
9月15日前 | 招生单位 | 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上网编辑院校信息进行招生宣传 |
9月22日前 | 报考点 | 上传报考点网报公告 |
招生单位 | 上传招生单位网报公告 | |
省招考中心 | 制定并上报演练方案、上传本省网报公告、网报宣传、选定报考点约束条件 | |
9月22日-26日 | 报考点、招生单位、省招考中心 | 网上咨询 |
9月23日-24日 | 报考点、招生单位、省招考中心 | 网上报名内部演练 |
9月25日-28日 | 报考点、招生单位、省招考中心 |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
9月30日 | 报考点、招生单位、省招考中心 | 上报预报名发现问题 |
10月10日-31日 | 报考点、招生单位、省招考中心 | 监控考生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向有关单位及考生反馈 |
11月3日-7日 | 报考点 | 下载数据、准备报名现场、人员、场地、设备、测试软件 |
省招考中心 | 下载本省数据、组织并检查考点准备情况 | |
11月10日-14日 | 报考点 | 现场确认 |
省招考中心 | 组织现场报名,检查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情况 | |
11月15日-18日 | 报考点 | 整理数据并向中心数据库回传确认数据库(sbm)及照片 |
省招考中心 | 检查报考点回传数据并上报教育部 | |
11月19日-26日 | 招生单位 | 下载考生数据及学历(学籍)核对信息,编制考生编号,将含有招生单位说明的准考库(sbk)回传中心数据库 |
省招考中心 | 检查招生单位回传数据并上报教育部 | |
11月27日前 | 报考点 | 将各类统考试题及联考试题份数统计表报省招考中心 |
11月27日-30日 | 报考点 | 下载本报考点数据(sbk) |
招生单位 | 上传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 |
省招考中心 | 下载数据(sbk) | |
12月1日-10日 | 报考点 | 上传本考点考场安排库(kcap) |
12月1日-11日 | 招生单位 | 维护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
12月10日-11日 | 省招考中心 | 检查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kcap)并上报教育部 |
12月25日-29日 | 报考点 | 监控本考点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
招生单位 | 监控本招生单位考生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