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实务》考前答疑:进项税额转出
考试吧 2019-05-08 16:37:43 评论(0)条
在备考初级会计的道路上,同学们不应为路旁的风景驻足,下面为您精选《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前答疑,聪明的你可千万不要错过!
【问题】
可以列举一下第二章所有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吗?
【答疑】
进项税转出:
1. 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记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的“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
2.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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