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5月11日-15日、18日-19日举行,下面考试吧整理了“2019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纳税申报方式”,供广大考生在考前学习使用,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真题考点: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
(2)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
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4)其他方式申报(如简易申报、简并征期)
2.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延期办理纳税申报
(1)因自身原因需要延期:事前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2)因不可抗力需要延期:事后报告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3)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对应试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有()。
A.简易申报
B.数据电文申报
C.自行申报
D.邮寄申报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考察知识点: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纳税申报。ABCD均属于,其中A选项属于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其他方式中还有简并征期等方式申报纳税。
相关链接: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真题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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