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得知,西安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二)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市指定地点报名。未经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取得《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下简称《考核证明》)。
(1)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
(2)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所属所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街道、乡镇、村卫生院(所)、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个体)的报名者,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交由所辖卫生健康局复核无误后,在《考核证明》右上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考生网上报名页面下载。
2.考生本人需持《考核证明》等报名资料,于规定时间到西安市考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拍照及信息确认。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遇考生正在办理身份证等特殊情况的,可出示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自考、电大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卫职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原省卫生厅颁发的统考合格证、中专水平证。
(四)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试用机构出具的1年以上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当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七)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八)现场审核时对考生材料有疑问的,考点有权要求考生补充相关材料,如学信网学历证书备案表、劳动合同、继续教育证书、国家教委审批文件和其他公证证明等。
(九)现场审核签字确认后的所有信息都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仔细检查核对。
四、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2月4日~2月17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审核截止时间2月17日上午11:00。
地点:西安市第九医院多功能厅(西安市南二环东段151号)。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上缴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对于未上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现场确认时采集。
(二)医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时 间 |
名 称 |
时 间 |
名 称 |
2月4日 |
市属市管医院 |
2月11日 |
周至县、临潼区 |
2月5日 |
市属市管医院 |
2月12日 |
鄠邑区、蓝田县 |
2月6日 |
新城区 |
2月13日 |
西咸新区、高新区 |
2月7日 |
碑林区 |
2月14日 |
雁塔区 |
2月8日 |
阎良区、高陵县 |
2月15日 |
未央区 |
2月9日 |
莲湖区 |
2月16日 |
灞桥区、国际港务区 |
2月10日 |
长安区 |
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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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今年继续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人员进行详细备案。各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认真审查报名人员资质,同时坚决杜绝考生未经试用,“挂靠”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报名现象。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如《考核证明》、学历等)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相关规定,给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同时,违规个人信息将录入诚信档案,违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
西安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地址:南稍门永宁路红会医院南区117室,电话:029-8935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