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公告
(2020年第1号)
为确保2020年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个别报考类别,另有新规定的,执行其新规定。
(一)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已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证并执业满5年,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新师承人员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核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提交资料。
(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我市将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类别和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也可以报考)医师资格学历要求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愿申请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2020年1月9日-21日24时止,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本人现场照片采集和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雅安市医师培训中心(大兴镇健康路雅安市人民医院第二院区斜对面)进行现场考试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2月12日至16日(共计5天,节假日不休)
(三)现场审核相关要求
1.雅安口腔、公卫及军队考生在报名时,请将考点填报为雅安,现场审核通过后由雅安考点统一更换考点至成都。若考生将考点报为成都,我考点将无法进行资料现场审核。
2.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应提交相关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并按顺序装订整齐,复印件要清楚、明晰、完整。
3.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4.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并通报所在医疗机构。
三、考试收费
医师资格考试收费共分为两个阶段,现场确认阶段收取技能考试费用,技能考试通过后收取笔试费用。技能考试收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川发改价格函〔2018〕142号文件、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国医考发〔2016〕88号文件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
技能考试:临床、公卫:249元/人,中医、中西医结合:247元/人,口腔:289元/人。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需现场缴纳技能考试费用,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缴费可采取电子支付方式,可使用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进行支付。
四、工作要求
现场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及本公告有关要求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将视为自动弃考。
有关报名及考试规定请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http://www.nmec.org.cn,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
联系人:雅安市卫生健康与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5-2222138 2238945
附件: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雅安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2020年1月9日
附件
考生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如有信息修改须重新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交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4月10日以备省上复审);军队考生无法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毕业专业、毕业证号及该专业是由何部门审批通过);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1、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考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报考执业医师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上的带教老师专业必须要和所报考的专业一致;试用期起止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指考生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以实际时间填写试用期起止时间,技能考试合格后的应届毕业生在当年笔试考试之前提交剩余时间的《试用期考核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诊所及村卫生室无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不能作为考生的考核单位,请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考核;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执业地点导致执业证上注册时间不够年限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由注册执业证书的市或县级政务中心窗口出具加盖公章的首次注册时间证明,执业时间应连续不间断);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八、以中专学历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档案(包括录取信息、毕业证信息、学籍信息等)和市(州)教育局出具的《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非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以上两种材料中的其中一种及上年度成绩单或准考证,外省中专考生还须提交跨省招生文件;
九、部队现役考生统一使用身份证报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告的证明;
十、参加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需填写《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十一、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需提交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此证明须所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二、报考中医类别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提供一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整齐,提交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内容要完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