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温州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暂停的温州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即将开始,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报名点 |
现场确认 | ||
时间 |
地点 |
咨询电话 | |
市考点 |
3.23-4.2 (双休日除外) |
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区1706室) |
0577-55570357 |
鹿城区 |
3.31-4.2 |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鹿城区宽带路7号) |
0577-56588177 |
龙湾区 |
3.31-4.2 |
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108室(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 |
0577-85503028 0577-85503029 |
瓯海区 |
3.31-4.2 |
瓯海大道900号区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807室 |
0577-88524373 |
乐清市 |
3.30-4.2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大楼一楼) |
0577-61527861 |
瑞安市 |
3.31-4.3 |
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二楼会议室(瑞安市瑞湖路333号) |
0577-58906079 |
永嘉县 |
3.31-4.3 |
永嘉县上塘镇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楼1126办公室 |
0577-57677631 |
洞头区 |
3.31-4.2 |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408室(洞头区县前路52-6号) |
0577-56728871 |
文成县 |
3.25-3.27 |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35幢8号304室) |
0577-59000063 |
平阳县 |
3.30-4.2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409室 |
0577-58111328 |
泰顺县 |
3.25-3.27 |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泰顺县广场路42号) |
0577-67582407 |
苍南县 |
3.30-4.2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5室(灵溪镇惠达路渎浦路口) |
0577-59900828 |
经开区 |
3.31-4.2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50室) |
0577-86999819 |
龙港市 |
3.30-4.3 |
龙港社会事业局,(龙港市世纪大道百一仓储2号楼403室) |
0577-59911822 |
注意:
1.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按照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20年第1号)http://wjw.wenzhou.gov.cn/art/2020/1/14/art_1209924_41676594.html要求提供。
2.在温省属医院、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根据本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在各报名点的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所在辖区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提前联系单位所在辖区的报名点报备(如无报备概不延期受理)。温州医科大学受疫情影响未返校考生的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实习单位另行安排、通知。
温州市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根据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温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20第1号)》得知,温州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材料如下:
在温省属医院、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收集资料后到市考点报名确认;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报名点 |
现场确认 | ||
时间 |
地点 |
咨询电话 | |
市考点 |
2.10-2.13 |
温州市市级公办医院管理中心(鹿城区百里西路工会大厦A区1706室) |
0577-55570357 |
鹿城区 |
2.12-2.14 |
鹿城区卫生健康局(鹿城区宽带路7号) |
0577-56588177 |
龙湾区 |
2.05-2.07 |
龙湾区卫生健康局1108室(永中街道龙康路91号) |
0577-85503028 0577-85503029 |
瓯海区 |
2.12-2.14 |
瓯海区卫生健康局(瓯海大道900号区行政管理中心15号楼807室) |
0577-88524373 |
乐清市 |
2.10-2.13 |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公共卫生大楼一楼) |
0577-61527861 |
瑞安市 |
2.12-2.14 |
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二楼会议室(瑞安市瑞湖路333号) |
0577-58906079 |
永嘉县 |
2.11-2.14 |
永嘉县上塘镇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楼1126办公室 |
0577-57677631 |
洞头区 |
2.10-2.12 |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408室(洞头区县前路52-6号) |
0577-56728871 |
文成县 |
2.11-2.14 |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科(文成县大峃镇华侨新村35幢8号304室) |
0577-59000063 |
平阳县 |
2.10-2.13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409室(鳌江镇鸽巢路) |
0577-58111328 |
泰顺县 |
2.12-2.14 |
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泰顺县罗阳镇广场路42号) |
0577-67582407 |
苍南县 |
2.11-2.14 |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5室(灵溪镇惠达路渎浦路口) |
0577-59900828 |
经开区 |
2.12-2.14 |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金海园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厦850室) |
0577-86999819 |
龙港市 |
2.11-2.14 |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地址:龙港市世纪大道百一仓储2号楼403室 |
0577-59911822 |
注:请各位考生务必在各报名点的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所在辖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材料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20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五)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六)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七)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八)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注:1、以上为报考材料整理顺序,每位考生以此整理。
2、各卫健局在材料审核工作中,对报名资格有疑义的考生,可要求其提供单位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以所在地考点、报名点的通知规定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填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五)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9日,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1日至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