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单位,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的有关内容,为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南宁市考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详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
自2020年1月9日至1月21日24时。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时间
自2020年2月4日至2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填报的考生报名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现场审核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6楼、7楼)。
(四)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严格按《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附件1)提供。所需材料的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请各单位严格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审核人签名。为提高审核效率,所需材料请严格按附件1清单的顺序排列好。
(五)现场审核工作安排
为做好现场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内县乡级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委属各单位和驻邕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收集本单位报名人员的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提交。
请各单位严格审核考生的申报材料,严防考生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1.2月4日-6日: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城区、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2月7日-11日:驻邕区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驻邕部队;
3.2月12日-14日:各县卫生健康局
(1)2月12日:横县卫生健康局;
(2)2月13日:宾阳县、上林县卫生健康局;
(3)2月14日:隆安县、马山县卫生健康局;
4.2月17日:各单位补送材料;考点审核报考数据。
三、考试费缴费方式
广西考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1.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日-23日。
2.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日-21日。
3.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日-21日。
4.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日-14日。
5.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6月23日-29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1.计算机化考试
(1)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2)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3)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4)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2.纸笔考试。
(1)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20年8月22日和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0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试点考区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1.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四)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时通知本辖区、本单位报考人员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缴纳考试费用的,报名无效。
(二)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考生,考区、考点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应移交相关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报名和考试,属无效证件的(如过期),不能进行现场审核和参加考试。
(四)考生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证件编码、毕业院校、学历、学制、专业、试用机构名称等)应真实、准确、有效,所填信息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务必认真填写,现场资格审核时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五)考生报考时应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机构试用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所提供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六)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报考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或试用。
(七)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
(八)单位隶属为军队、武警、公安且为现役军人的考生,须参加军事医学内容的加试。
(九)为加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今年考区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复审时需审核本次报考学历的毕业证原件,请各单位收集考生的毕业证原件,同时填写《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历信息表》(附件4),现场审核时提交纸质版一份。
(十)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考生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和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nanning.gov.cn)查询。
六、南宁市考点联系方式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电话:0771-2613961、2613923、2630909
附件:1.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表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4: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学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