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各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
2020年广西考区开展临床执业医师(11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210)、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240)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
二、考试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报名。
(二)现场审核时间
2020年2月4日9:00至2月17日17:30工作时间内。
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料真实性资格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生可咨询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逾期一律不接受补报名。
三、现场审核地点及资料提交时间
(一)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负责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民营医疗机构等市直考生报名资料审核及网上确认工作。其中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市精神病医院请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考生报名资料的收集、审核验证等工作(考生毕业证需交原件,其他原件审核验证后收取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章、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签字),并于2020年2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的考生报名资料按照报考类别分类、清点份数,与附件2和附件3一并提交至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进行资料审核以及网上确认。
(二)请灵山县卫生健康局、浦北县卫生健康局、钦南区卫生健康局(含北部湾华侨投资区)、钦北区卫生健康局指定1—2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考生资料的现场审核(复印件上审核人员需签字)、网上确认等工作,并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下班前将本辖区已经审核并在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纸质资料按照报考类别分类、清点份数,与附件2和附件3一并提交至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
全国考试时间如下:
1. 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23日。
2. 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3. 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4. 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14日。
5.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6月23—29日。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考生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医学综合笔试
1.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1)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2)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和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 医学综合笔试(二试)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 考生医学综合笔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考试缴费方式
广西考区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请各相关单位提醒考生及时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个人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以免考生因未及时缴费而导致报名失败。对于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及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考试报名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本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对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并及时与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考务工作人员联系,确保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和安排:自2016年开始医师资格考试新增“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三)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细则另行发文。
(四)各位考生可关注市卫生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的微信公众号“钦州市医考中心”(qzsykzx),以便及时获取最新考试、办证等信息。
(五)其他不尽事宜,请咨询市医学信息与医学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77—2825997,地址:钦州市新兴街17号(市妇幼保健院旧址)。
附件:1.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2.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各类别考生人数统计表
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须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传的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头像须占整个照片的三分之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
(一)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小二寸白底证件照2张。
考生提交的照片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上的照片一致,如果不一致请考生自行修改后重新打印申请表,使用固体胶粘贴二分之一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单位名称)。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2001年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省外中专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录取名单、毕业生名册等学籍证明材料。
(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考生,除提供原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的考生,还须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以成人学历报考口腔执业医师的考生,除提供成人学历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考取口腔执业助理时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
(一) 须提供所在试用机构带教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二)历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还须提交两张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现场审核时提交第一张(例:第一张时间填写2019年7月至2020年2月),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的第二张(例:第二张填写时间填写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试用岗位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四)考核证明中带教老师专业须与考生报考专业相一致。
(五) 中医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的试用岗位视为一致,可以通用,即中西医结合专业考生报考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其提交中医类别或中西医结合类别试用期考核证明均允许报考。
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基础医学类除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需提供所在院校的附属或教学医院开具的相当于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证明和1年临床实践证明(即试用期考核证明),此两项证明时间不能重合。
(六)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还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一)《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含相片页、学历页、备注页。《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含照片页、执业地点及执业范围页、变更项目页及定期考核页。
(二)执业地点须与现工作单位一致。如在执业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七、部队现役考生
部队现役考生还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注意事项:考生材料必须按照清单(一)至(七)的要求和顺序排放。证件为复印件的,要市、县(区)现场审核人员签字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附件3. 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