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将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1日24时,请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及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http://www.nmec.org.cn/),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审核: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主要是对网上报名考生的照片采集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务必由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
各医疗机构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市卫生健康局三楼医政医管股(地址:岑溪市广南路中段)进行现场审核。(注:现场审核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二、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均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大专以上学历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四)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五)小2寸无边框,白底同款证件照二张。
(六)试用期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应届考生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八)其他有关材料。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一)临床类别:2020年6月10—23日。
(二)中医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三)口腔类别:2020年6月13—21日。
(四)公共卫生类别:2020年6月13—14日。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0年6月23—29日。
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四、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下午16:30—18:30和8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0年8月23日上午11:05—12:05。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1日下午15:35—16: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2:05。
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医专业、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军事医学加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11:05—11:35。
(二)纸笔考试。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8月22日和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一年两试”试点
2020年继续开展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执业医师、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和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在试点考区通过当年实践技能考试,但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笔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笔试(含缺考与未缴纳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费用考生)。试点考区及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考试时间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临床、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20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今年医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和金额另行通知。
(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区、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3日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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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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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证 件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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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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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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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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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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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 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
附件2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
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医学综合笔试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