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第一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特征
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预收账款、应缴税费等。
所涉及的利润表项目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
一、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主要业务活动
(一)接受顾客订单;(二)批准赊销信用;(三)按销售单供货;(四)按销售单装运货物;(五)向顾客开具账单;(六)记录销售;(七)办理和记录现金、银行存款收入;(八)办理和记录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九)注销坏账;(十)提取坏账准备。
二、销售与收款循环涉及的主要凭证和会计记录
(1)顾客订货单;(2)销售单;(3)发运凭证;(4)销售发票;(5)商品价目表;(6)贷项通知单;(7)应收账款明细账;(8)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9)折扣与折让明细账;(10)汇款通知书;(11)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2)坏账审批表;(13)顾客月末对账单;(14)转账凭证;(15)收款凭证。
第二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测试
一、销售交易的内部控制与控制测试:
(一)适当的职责分离;
应当将办理销售、发货、收款三项业务的部门(或岗位)分别设立。谈判人员至少两人,并与订立合同的人员分离;编制销售发票通知单的人员与开具销售发票分离;销售人员与销货现款分离;单位应收票据的取得与贴现须经保管人员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
(二)正确的授权审批;
1、在销售发生之前,赊销已经正确审批;
2、非经正当审批,不得发出货物;
3、销售价格、销售条件、运费、折扣等必须经过审批;
4、审批人应当根据销售与收款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三)充分的凭证和记录;
例如:在收到顾客订货单后,就立即编制一份预先编号的一式多联的销售单,分别用于批准赊销、审批发货、记录发货数量以及向顾客开具账单等。
(四)凭证的预先编号;
(五)按月寄出对账单;
(六)内部核查程序。
二、销售交易的内部控制目标、关键内部控制和常用的控制测试
(一)登记入账的销售交易确系已经发货给真实的顾客(发生)
(二)所有销售交易均已登记入账(完整性)
(三)登记入账的销售数量确系已发货的数量,已正确开具账单并登记入账(计价与分摊)
(四)销售交易的分类恰当(分类)
(五)销售交易的记录及时(截止)
(六)销售交易已经正确地计入明细账并经正确汇总(准确性、计价和分摊)
三、收款交易的内部控制和控制测试
销售与收款循环包括销售与收款两个方面,在内部控制健全的企业,与销售相关的收款交易同样有其内部控制目标和内部控制。
第三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主要账户的审计
一、营业收入的审计
(一)营业收入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收入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收入均已记录;
确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包括对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是否适当;
确定营业收入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定营业收入是否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营业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1、主营业务收入的实质性程序
二、应收账款的审计
(一)应收账款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否已存在;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账款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应收账款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确定应收账款是否可回收,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确定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确定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函证目的是为了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 发生的错误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
(1)函证的范围和对象
审计人员不需对所有被审计应收款进行函证。函证数量、范围由以下因素决定:第一,应收款在全部资产中所占比重;第二,被审计单位内控强弱;第三,以前函证结果;第四,函证方式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作函证对象的项目有:第一,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第二,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第三,关联方项目。第四,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第五,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项目。第六,可能产生重大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的项目。
(2)函证方式
函证方式分为积极的函证方式和消极的函证方式。
积极的函证方式又称肯定式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向第三方发出询证函,要求第三方证实有关信息,注册会计师要求被询证者在所有的情况下必须回函,确认询证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确,或填列询证函要求的信息。
如债务人符合下列情况时,采用积极式函证较好:①个别账户欠款金额较大;②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论,差错等问题。
消极的函证方式又称否定式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向第三方发出询证函,要求第三方证实有关信息,注册会计师只要求被询证者仅在不同意询证函列示信息的情况下才予以回函。
当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可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第一,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第二,涉及大量余额较小的账户。第三,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第四,没有理由相信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
(3)函证时间的选择
发出的最佳时间应是与资产负债表日接近的时间。
(4)函证的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
①对无法投送退回的信函要进行分析、查明原因;
②对于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没有得到答复的,应采用追查程序,发第二、三封询证函;
③若反复函证仍得不到答复,注册会计师应采用替代程序、检查与销售有关的文件,以验证应收款的真实性。
(5)函证结果分析
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购销双方记录的时间不同
①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
②询证函发出时,被 审计单位货物已经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
③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
④债务人对收到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
第二、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
第三、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
第四节 销售与收款循环其他相关账户的审计
应收票据、预收款项、营业税金及附加和销售费用
一、应收票据的审计
(一)应收票据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应收票据是否存在;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应收票据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应收票据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确定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确定应收票据可否收回,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检查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确定应收票据及其坏账准备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票据的实质性程
(1)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主要包括:第一,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第二,检查非记账本位币应收票据的折算汇率及折算是否正确。第三,检查逾期票据是否已转为应收账款。
(2)取得被审计单位“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3)监盘库存票据,注意票据的种类、号数、签收的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利率、贴现率、收款日期、收回金额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的记录相符;关注是否对背书转让的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注意是否存在已作质押的票据和银行退回的票据。
(4)必要时选取部分票据(特别关注有疑问的商业承兑汇票)向出票人函证,证实其存在性和可收回性,并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
(5)对于大额票据,应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进行核对,以证实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
(6)复核带息票据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注意逾期应收票据是否已按规定停止计提利息,并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复核其贴现息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8)请被审计单位协助,在应收票据明细表上标出至外勤审计时已兑现或已贴现的应收票据,核对收款凭证等资料,以确认其资产负债表日的真实性。
(9)对应收票据相关的坏账准备进行审计。
(10)对应收票据实施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程序。
二、预收款项的审计
(一)预收款项的审计目标
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存在;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预收账款均已记录;
确定记录的预收账款是否是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现时义务;
确定预收账款是否以恰当地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地记录;
确定预收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
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与营业税金及附加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中的交易和事项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确定营业税金及附加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销售费用的审计
(一)销售费用的审计目标
确定利润表中记录的销售费用是否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销售费用是否均已记录;
确定与销售费用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是否已恰当记录;
确定销售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确定销售费用是否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确定销售费用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