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核定河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02-20 10:52:29 评论(0)条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执行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化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卫办财务函〔2020〕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卫生健康委考试培训中心: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服务价格〔2020〕6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地、有关单位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附件列表:
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顺利通过护士考试
了解2020护考动态资讯
下载2020护考模拟试题
下载历年护士真题试卷
了解护士考试经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