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以下简称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份举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我省的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为确保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平稳有序、不断不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根据《青海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19〕121号)有关规定,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在青工作满1年;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 4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中专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后,受聘会计师职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满7年。
5.取得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统计师的人员并从事会计工作,聘任相应职务且同时达到上述学历资历要求。
(四)本通知所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按属地化原则符合报名条件在我省报名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内工作。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暂住证)报名;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六)凡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青海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今年,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将与青海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未在青海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进行信息采集的考生,不能注册报名。考试报名期间在青海省会计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审核期三天),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及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3月10日—31日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报名注册时通过报名网址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2)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3)报名资格实行后审。中级资格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证明,到所在地市、州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提交评审资料时需按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对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取消当年考试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
四、报名网址
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http://www.qhkjw.gov.cn:8080/qhcms/
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五、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中级资格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
2020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青海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打印。考试成绩的有效期和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的申报按照《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2019〕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科58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每科55元。
七、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点击购买教材连接选择订购,订购教材采用快递寄送,报名结束后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统一发送,请准确填写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
八、各市、州财政局审核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8247
青海油田 青海油田人事处 电话:0937-8922385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