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公告
辖区各医考生: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2020 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鼓楼区考点医师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至4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4月3日的班内时间(9:00-11:50,15:00-17:50),地点:福州市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3#209)。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确认需要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在“学历证明材料一栏”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升本的还需上传专科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
4.其他学历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办学批文、招生花名册、跨省招生计划等其他学历佐证材料。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6.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在毕业证书一栏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8.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9.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原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交《2020 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后原件上传。
11.军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核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需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证件 原件除外)。
2.照片文件应使用 jpg/jpeg/png 格式,上传的照片应 确保图像清晰,单个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 200k。
3.该电子相片后期将用于制作医师资格证书,禁止使用手机自拍或美图工具过度修饰的照片,确保图像清晰。近6个月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4.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学位证书。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提交所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更换医疗机构的应分段提供《助理升执业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若早期的试用机构已不存在的可用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代替。
6.截至2020.8.31大专注册满2年,中专注册满5年。以取得助理的学历计算需要注册时间。以成教学历报考(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入学的):成教学历不能用于抵消缩短注册时间,只要报考时能提供合格成教学历证书即可。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完整的副本,考生试用期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试用单位必须要有与考生报考类别一致的诊疗科目。
8.《办学批文》:高职(专科)学历以下情形,提供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设置批文: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类专业(以后入学的查询目录,不在目录内不得报考)。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高职(专科)学历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提供教育部批文。
9.中专学历(学校为省外的):办学批文:省教委和卫生厅同意办学的批文。招生花名册:盖当地中招办及学校公章。跨省招生计划:户籍和所在院校不在同一省(区、市)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
10.报考类别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类别填写代码。如110、120、130、140、150、216、210、220、230、240、250、340、440。
四、考试收费标准
请各考生密切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账号,后续审核结果及续费通知等考试相关信息将直接推送至绑定账号的考生微信号。
五、咨询电话:
0591--87526410
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