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机构: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函[5]号)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期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浙医考办[2020]1号),结合我市、区疫情防控现状,现将我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部署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20年江干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由于受疫情影响,现调整为2020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完成网上缴费。
二、江干区现场确认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彭埠街道环站东路358号彭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楼公益部,电话86496073(该电话仅限现场审核期间开通)。
三、由于疫情防控要求各医疗机构务必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有序开展现场审核工作(每天人员安排名单、日期时间详见江干区2020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名单Excle表),并做好个人防护。(考生或专人在彭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凭健康绿码、测温正常后进入审核现场)
四、为了疫情期间正常有序开展审核工作,各类医疗机构务必提前按要求先机构内部专人统一收集并整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相关要求见通知内相关附件)。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或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确认工作。
五、严禁各医疗机构虚开各类证明文件。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的将根据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六、相关医师资格考试咨询联系电话:86974924(审核期时间内请打现场电话86496073),联系人:江干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郑霞静。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9日
附件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报送要求
为更好地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医疗机构遵照执行,具体如下:
一、请务必按以下顺序将材料整理排列。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
2、身份证复印件(将2张小2寸白底证件照贴于页空白处,电子照片必须与提交的照片一致,自拍照、非标准证件照一律不得审核通过,如有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电子版,于现场确认时修改)。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截至日期8月21日)。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资格证书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助理考执业、西学中人员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复印件。
8、其他报名所需的资料。
二、现场确认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
三、严禁各医疗机构虚开各类证明文件,在材料审核工作中,对报考资格有疑义的考生,将要求提供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做好准备。
杭州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19日
表格时间填写须知(供参考)
一、2019年毕业的考生(应届生)提供以下2(+1)个表格:
1、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截至2020年1月;
2、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时间截至2020年8月。
备注(再次提交):综合笔试之前再提供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满一年,截至2020年8月。
二、除2019年毕业的考生外(历届生),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需提供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时间满一年,截至2020年1月。
三、助理升执业的应当提供附件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
注:大专助理考执业时间满2年,中专助理考执业时间满5年。如涉及多个注册机构,每个注册机构按注册时间各一份。注册年限截止到今年综合笔试考试前(2020年8月21日前)。
四、试用期考核证明的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报考单位及盖公章单位必须完全一致。
附件1:未取得学位证书证明(往届毕业生)
附件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届毕业学历、学位证明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6: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附件附件1-6:江干区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