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泉州考点报名现场审核通知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卫人才〔2020〕3号)要求,结合当前防控现状,现将泉州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时间
1.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910医院:2020年3月28日—4月8日。
2.各县(市、区):2020年3月28日—4月15日。
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所在报名点通知为准。
二、审核地点
市卫健委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泉州医高专附属人民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910医院考生由所在单位汇总后送市卫健委审核。
其余考生由试用医疗机构所在县(市、区)卫健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驻泉部队考生现场审核可选择泉州(时间统一定于4月10日,地址:泉州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一楼,泉州市东街445号)进行现场审核。
三、 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需与“国家医学考试(福建)考生服务系统”上提交的一致,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地方考生:①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②试用期考核证明,台、港、澳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在报考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的,可使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需尽快完成换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官)证、军队学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护照(外籍考生)。④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其他学籍验证报告无效;2001年以前的省外大专、本科毕业生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不能提供电子注册学历的,要提供省教委批文、招生花名册。⑥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⑦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⑧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⑨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办学批文、招生花名册、跨省招生计划等。
2.部队考生:①《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可凭报考成功通知单到审核现场打印)。②毕业证书原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如部队院校打不出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不提供。③用军官证报名的请提供军官证原件,用身份证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④《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助理考执业提供)。⑤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应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⑥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及带教老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⑦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要盖考生单位公章及“与原件相一致”的章。
四、 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相关要求,从2017年起,现场审核时考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再进行修改。考生需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交虚假报名材料,一经发现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报名点要根据考生人数制定现场审核方案,采取预约、错峰、延时等方式,组织辖区各单位具体审核时间、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有序精准安排审核工作,同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疫情防控一线报考人员现场审核。
3.请考生积极配合报名点工作,提前预约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避免人员聚集,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报考账号,以便方便接收后续审核结果及缴费通知等考试相关信息。
5.报名点联系方式
鲤城区:0595-22355860 丰泽区:0595-22508367
泉港区:0595-87971177 洛江区:0595-22633812
石狮市:0595-83051208 晋江市:0595-85636159
南安市:0595-86382420 惠安县:0595-87369990
安溪县:0595-68791326 永春县:0595-23862252
德化县:0595-36334513 台商区0595-27552005
开发区:0595-22353007
医师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泉州考点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