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旅健康局,国际港务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属市管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疫情期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陕西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和外事交流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开发区和医疗机构及时通知考生,按照要求按时上传相关资料,填写信息要准确、真实,资料图片需清晰、完整,资料上传后无法修改,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二、考生的《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以下简称《考核证明》)需经过审核后方可上传。
1.市属市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报名者,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
2.区(县)、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所属所管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街道、乡镇、村卫生院(所)、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个体)的报名者,先在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由本单位填写《考核证明》并加盖机构公章,交由所辖卫生健康部门(审批部门)复核无误后,在《考核证明》右上方签名并加盖公章。
《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考生网上报名页面下载。
三、网上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将对考生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请考生及时查看个人审核状态,或关注短信通知。
四、自2020年起实践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的标志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官网考生服务端中的“已缴费”为准,对未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报名。对于因个人原因缴费后不参与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五、考区和考点将在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成绩公布后,对通过考生的资料进行最终现场审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将依法依规处理。
西安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电话:029-89355681。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