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及驻桂各医疗卫生机构:
按照自治区医学考试中心有关精神,可以在确保防疫的情况下开展报名确认工作。根据国医考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确认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按照《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准备工作的通知》(市卫医〔2020〕7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点确认完成后,将报名材料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和排列顺序装订好,使用邮政快递寄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为避免考生毕业证原件寄送时遗失,此次确认时不收取毕业证书原件,待自治区下发复审通知后再收取并专人送至市医学考试中心。收件地址为:桂林市七星区穿山小街15号。收件人:桂林市医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732819891。
报名点收取材料时只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考生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出具的证明真实有效,不对报考资格作审查。
各报名点根据当地防疫需要,在约定寄送材料时间内,自行制定分单位分类别的现场确认方案,确保人员不聚集,错峰开展确认工作。
二、寄送材料安排
各报名点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网上确认及报名材料的寄送工作。未能在报名点约定寄送时间前到报名点确认的考生,报名点可以先进行网上确认,补报的报名材料与收集的毕业证原件一起上交考试中心。补报材料多于20人,请及时补寄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需到考试中心现场提交材料的单位或考生,实行预约制,请提前半天拔打电话2819891进行预约,同意约定时间后,测量体温正常、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前来办理。截止时间以自治区确定的为准,另行通知。
三、各报名点寄送时间安排
县区卫生健康局和驻市区公立医院设置报名点,报名点用户密码联系考试中心获取。寄送材料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如该时间晚于自治区确定的时间,则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时间再调整。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