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卫健委医考中心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通知,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安排
4月27日 |
上午8:30-12:00 |
市人民医院、新钢中心医院 |
下午2:30-5:30 |
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分宜县卫健委 | |
4月28日 |
上午8:30-12:00 |
渝水区卫健委 |
下午2:30-5:30 |
二院、四院、七院 | |
4月29日 |
上午8:30-12:00 |
高新区、仙女湖社会发展(事业)局 其他医疗机构 |
二、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无误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居住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提交“江西省职业教育信息网”查询结果)。
6.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还须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7.考生近期(6 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2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9.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10.以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资格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研究生证明》,须在医学综合笔试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
11.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2.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不具备报考资格,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的考生,将按《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试用(或实习)机构,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在2020年4月24日前完成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初审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卫健委二楼医政医管科进行现场集中审核,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现场审核申请。联系电话:6440006。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