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芜湖市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等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154号),结合我市疫情防控现状,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芜湖考点现场审核时间调整为2020年5月11日至5月22日(各审核点具体时间详见下文,双休日除外)。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点的设立
我市设市直和县(市)区现场审核点。
1、市直现场审核点
地址:芜湖市120急救中心(赤铸山东路与徽州路交叉口,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城东新区隔壁)四楼2号会议室,联系电话:5773193。
2、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点
无为市卫健委 地址:无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电话:6325484
芜湖县卫健委 地址:芜湖县公共卫生大楼十楼卫健委1013医政医教股,电话:8825092
繁昌县卫健委 地址:繁昌县繁阳镇红花山路99号繁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教股508室,电话:7862113
南陵县卫健委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南陵县卫健委大楼4楼医政医教科,电话:6838048
镜湖区卫健委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西路24号镜湖区卫健委5楼511办公室,电话:3122909
弋江区卫健委 地址:弋江区利民路34号政务服务中心(瑞丰商博城对面),电话:4821972
鸠江区卫健委 地址:鸠江区鸠兹家苑小区祥泰路鸠江区卫健委404办公室,电话:5864849
三山区卫健委 地址:三山区政府(龙湖大道1号)410办公室,电话:3918803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银湖北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5楼社会事业局(2),电话:5847995
二、现场审核点受理范围及时间
1、市直现场审核点负责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5月11日—5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月11日上午:芜湖昭美眼科医院、芜湖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芜湖和平医院。
5月11日下午:芜湖广济医院、中铁上海局芜湖医院、芜湖手足医院。
5月12日上午:芜湖济民医院、芜湖仁济骨科医院、芜湖杨家门医院。
5月12日下午:芜湖华盛中医医院、芜湖伊莱美整形外科医院、芜湖金陵医院、芜湖琼海安宁疗护中心、芜湖知微病理诊断中心。
5月13日上午:芜湖海螺医院、芜湖新安中医医院、芜湖奇瑞新里城中西医结合医院、芜湖皖江口腔医院。
5月13日下午:芜湖伊丽莎白妇产医院、芜湖协和医院、芜湖达健医学检验实验室、芜湖迈新医学检验实验室。
5月14日上午: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市急救中心、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5月14日下午: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芜湖新东方医院。
5月15日上午: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第六人民医院、芜湖滨江康复医院。
5月15日下午:芜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芜湖市卫生监督所、芜湖市妇幼保健院、芜湖华康医院。
5月16日、17日:双休日。
5月18日上午: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中心血站、芜湖爱尔眼科医院。
5月18日下午:芜湖市地病站、芜湖市口腔医院、芜湖地区卫校口腔医院。
5月19日—22日:审核各县(市)区审核点材料,为迎接考区复审做准备。
2、各县(市)区现场审核点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考生资格现场审核工作。
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11日-5月15日。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上述时段内,各县(市)区现场审核单位及时间等具体内容由各县(市)区卫健委自行决定并在网站公示,考生可与各县(市)区卫健委联系。
三、考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现场打印2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签字确认后交各审核点。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截止至2020年8月21日;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2、3)。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
11、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未在教育部招生名录体现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招收相关专业的批文。
12、原籍为外省籍人员,持外省中专学历证书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试用的,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特殊情况者应提供外省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验证证明。
现场审核时,请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按照顺序装订好。上述材料除第2项外,其他均为一式一份。
四、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2020年继续实行网上分阶段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1、现场审核通过后, 5月25日至5月31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
2、笔试缴费及各阶段准考证打印时间等有关事项请等待国家卫健委、国家医考中心及省、市卫健委官网后续通知。
五、工作要求
1、确定专人负责。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全面实行单位预约制。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及初审工作,并按时间安排和要求到考点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本人提交材料。每天预约审核的单位不超过50个,各单位到现场审核点人数不得超过3人。
2、加强现场防控。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现场审核防控应急预案,现场确认时所有参加人员需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如现场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其参加现场审核,安排专人陪送其至发热门诊就诊。
3、其他相关考务工作。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前应自行上传完照片,照片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点有权要求考生自行重新上传。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现场审核主要是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不接受补报名。
4、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考生提交现场审核材料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确认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严禁外地考生、不在本单位工作或正在读研的考生挂靠。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5、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各县(市)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考区将对各考点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不定期、不打招呼的评估检查,评估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全省,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6、2019年参加我省临床类别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今年仍在我省报考临床类别笔试的,仍需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等工作。
请各县(市)区、各单位提醒考生继续密切关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省、市卫健委官网通知。
附件:
1、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
2、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5、省卫健委《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5号)
6、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0﹞154号)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4: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附件5: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6:关于开展2020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等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