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现将2020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现场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核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8日(各乡镇报考人员具体审核时间见附表),主要是对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审核。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到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审核时间以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所提供表格中凡须考点负责人/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否则考区终审时不予受理。
(二)考生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存。提交材料时,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外,其他证件、表格等必须提供原件。报名点提交材料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A4普通纸打印,审核后考生个人保存)。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A4普通纸打印)(报名点现场确认打印后考生确认签字后提交考点)。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考点审核后提交考点复印件,原件考生保存)。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2001年及以后入学的)还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2个月以上);本省中专学历考生还需提供甘肃职业教育信息网www.gszjxx.cn上下载打印的学籍信息。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上执业地点必须与工作单位名称一致)。
6.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期间变更过几次执业地点的需提供每个执业地点的考核证明,并要求填带教老师的证书号;如考生执业证丢失或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公章。
8.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0.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1.参加短线加试的考生需提交《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考区、考点各留存一份)。
三、申请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
四、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须符合临床执业医师报考条件,且在院前急救或儿科岗位工作或试用。 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考区、考点各留存一份)。
五、现场审核地点: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灵台县新兴路一号)一楼卫健局窗口。
联系电话:0933-5934051
灵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