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呼和浩特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广大考生、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治区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结合呼和浩特考点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一)参加过2019年报名审核并通过的考生
新城区、武川:2020年5月12日
回民区、托县、清水河:2020年5月13日
玉泉区、土左旗、和林:2020年5月14日
赛罕区:2020年5月15日
(二)未参加过2019年报名审核的考生
新城区、武川:2020年5月16日
回民区、托县、清水河:2020年5月17日
玉泉区、土左旗、和林:2020年5月18日
赛罕区:2020年5月19日
(三)审核期间作息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下午4:30后清点材料、汇总上报数据,不再进行审核)
二、审核要求
1、考生要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审核。审核期间考生要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2、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及防疫、军队等工作岗位不能离岗的考生(或其它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委托本单位人员或家属代交材料进行审核并说明情况。
3、审核中一旦发现有未经允许不遵守时间安排、违反防疫要求、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等现象的考生,将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
三、审核地点
赛罕区保全庄农贸市场东门3号商务楼101。(昶辰教育考试基地)
四、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2、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2、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其他考生不需提供)(附件3);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院校研究生“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ƒ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要有导师签字。)
3、留学生、台、港、澳、外籍考生
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4、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五、其他
1、凭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也可报考;
2、提供的照片要和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照片底部要带有姓名和身份证号,可参考驾驶证照片;
3、缴费:网上缴费。考点审核结束请考生务必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以国家医学考试网通知的时间为准,过期未交费将被视为放弃考试。
4、审核中有老毕业证、外地中专、无明显鉴别方法的中专学历证书要提供学籍档案、招生证明等材料;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5、请填写《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将明细单粘贴在个人材料档案袋上。(附件4)
6、2019年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2020年现场审核不留原件,只留复印件和其它材料;未参加过2019年报名审核的考生2020年现场审核留原件,以待考区复审。
(咨询电话:6626110)
呼和浩特市卫生考务培训中心
2020年5月2日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
附件1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所学专业 |
医学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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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学历 年 月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报考类别 |
|||||||||||
试用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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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2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医学学历 |
所学专业 |
取得学历 年 月 |
|||||||||
报考类别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工作机构 |
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
工作起止 时 间 |
( )年( )月至( )年( )月 | ||||||||||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
岗位(科室) 名称 |
带教老师评价 |
带 教 执 业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
带教老师签字 | |||||||
合格 |
不合格 | ||||||||||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 |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
附件3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 年 月 日毕业于 学校
专业。自 年 月起,在 单位试用,至 年 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附表4
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
考生个人信息 |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工作单位 |
|||||
报考类别(填代码) |
报考学历 |
||||
单位电话 |
手机号码 |
||||
提交材料目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在提供材料相应的框里划“√” | ||
1 |
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考生确认签字) |
1 |
|||
2 |
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1 |
|||
3 |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1 |
|||
4 |
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
1 |
|||
5 |
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
1 |
|||
6 |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
1 |
|||
7 |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
1 |
|||
8 |
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无印章无效) |
1 |
|||
9 |
应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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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照片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
2 |
|||
注:以上提供的材料均以A4纸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