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文化、文化政策和文化产业政策
1.文化: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
狭义的文化专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2.产业:是具有某类共同特性的企业集合,它既不是某一个企业的某些经济活动或所有活动
也不是指部分企业的某些或所有经济活动,而是具有同一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总和。
3.文化产业:是指文化部门所管理和指导的从事文化产品生产与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
它与一般产业的区别是,文化产业是经人类知识、智力、精神、艺术和信息活动及其成果为资源进行生产并物化为可供进行流通和交换的产品,其产品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文化、娱乐等精神需要。
4.文化政策:是一国对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博物等领域进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规范、原则和要求的总称,是有别于科技政策、教育政策等其他领域政策的一种政策形态。
文化政策是统治阶级实施文化管理和意识形态统治所采取的规章制度、原则要求、战略策略的总称。
5.产业政策:是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区政府为了其全局和长远利益而主动干预产业活动的各种政策总和。
6.文化产业政策:就是为了促进本国的经济繁荣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文化产业关系,规范文化产业活动而制定的政策。
7.文化产业的主要特征:
第一,内容为王。第二,技术促动。第三,创新是关键。第四,文化和意识形态敏感性。
8.文化政策的特点 :
1、文化政策是文化自我约束的反映。
2、文化政策是国家文化意志的集中体现。
3、文化政策是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9.文化政策过程:
1、文化政策制定的步骤
(1)文化政策问题的界定
(2)文化政策议程的建立
(3)文化政策方案的确定
(4)文化政策的合法化
2、文化政策执行
3、文化政策终止的主要形式:
(1)文化政策废止
(2)文化政策替代
(3)文化政策合并
(4)文化政策分解
(5)文化政策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