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 2020 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 号)要求,为了做好 2020 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 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 10 个专业类别,即: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需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
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 2003 年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7日上午9:00—7月21日16:00
2、网上资格核验时间
2020年7月13 日上午9:00—7月22日16:00
3、缴费时间
2020年7月14日上午9:00—7月27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9月18日16:00
5、考试时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 52 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 52 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 52 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 2019年 7 月至 2020 年 6 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
— 6 —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 首次报考可参考注册及报名指引(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2.网上资格核验
由于我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已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查”,本次考试我省实行考前资格核验。在报名平台已进行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确认 24 小时后登录“贵州省建设类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考 资 格 审 查 系 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在资格核验日期截止前,确认本人资格核验结果或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参加网上资格核验。
3.缴纳考试费
在资格审查系统查询显示网上资格核验结果为“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 24 小时后登陆报名平台,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在报名平台未确认报名信息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在报名平台已确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核验开始之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在网上资格核验开始(7月13日上午9:00)之后,因工作需要,报考信息将全部锁定,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提交报名信息,以免贻误。
五、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六、有关考试的新冠肺炎防疫要求
应试人员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报考须知、报考指南、温馨提示的相关内容及《贵州省 2020 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控个人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七、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 55 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15日-7月29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609室开具。
八、考场设置
2020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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