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票据追索权
考试吧 2020-08-29 13:51:18 评论(0)条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
行使追索权:
(1)获得有关证明: 提供被拒绝承兑or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
【注意】持票人不能出示以上证明的,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受到限制。承兑人or付款人仍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2)行使追索:持票人自收到相关拒绝证明之日起3日内
① 通知其前手,其前手收到通知3日内通知其再前手。
② 同时向各票据债务人发书面通知。
【单选】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当自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通知的期限是( )
A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5日内
B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7日内
C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
D自收到有关证明之日起10日内
答案:C
解析: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自收到相关拒绝证明之日起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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