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适用教材应为2019版(中国金融出版社)。
1、中间业务的概念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收取服务费或代客买卖差价的理财业务、咨询顾问、基金和债券的代理买卖、代客买卖资金产品、代理收费、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
2、中间业务的特点
中间业务相比于传统业务而言,具有以下特点:
(1)不运用或不直接运用银行的自有资金。
(2)不承担或不直接承担市场风险。
(3)以接受客户委托为前提.为客户办理业务。
(4)以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管理费等)、赚取价差的方式获得收益。
(5)种类多、范围广,产生的收入在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日益上升。
3、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采用票据、汇款、托收、信用证、信用卡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及资金清算提供的服务。
支付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收入来源是手续费收入。
传统的结算方式是指“三票一汇”.即汇票、本票、支票和汇款。
在银行为国际贸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及带有贸易融资功能的支付结算方式中,通常是采用汇款、信用证和托收。从信用证和托收又派生出许多带有融资功能的服务,如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票据贴现、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近年来,又出现了电子汇兑、网上支付等结算方式。
4、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受政策性银行的委托,对其自主发放的贷款代理结算,并对其账户资金进行监管的一种中间业务。主要解决政策性银行因服务网点设置的限制而无法办理业务的问题。目前主要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业务。
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包括:代理资金结算、代理现金支付、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业务。根据政策性银行的需求,现主要提供代理资金结算业务和代理专项资金管理业务。
5、代理商业银行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
代理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代理结算业务、代理外币清算业务、代理外币现钞业务等。其中主要是代理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代理银行汇票业务和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等其他结算业务。代理银行汇票业务最具典型性,其又可分为代理签发银行汇票和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