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实务】2021年预计会有两大变化
一是,政府会计,根据会计司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中第二条“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对2021年的教材有影响。
对应2020年教材的位置,即:第十八章 政府会计 第二节 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
二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2020年教材删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两章,预计2021年有可能会加回来,并且按照新修订后的准则编写。
综上,若要学习中级会计实务,第十八章的“政府单位特定业务的核算”相关课程先不要听,其他章节都可以听。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2020年的课程里本身就没有,想听也没地方听。
根据重者恒重原则,可以听的章节里建议先听“第一章总论”,因为这一章中级会计实务的基础;然后根据重要程度排序,重要的先学。
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看,对应的内容就是:
第四章:无形资产
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八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第十一章:收入
第十三章:所得税
第十五章:财务报告
第十七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济法】2021年同样预计会有两大变化
一是,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教材第一章涉及民法总则的规定,第五章涉及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这两章因受民法典颁布的影响,明年教材会进行重新编写,同学们想提前入手学习的话,可以直接按照民法典相关内容学习。
二是,民间借贷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议”中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意味着我们之前熟悉的24%、36%等年利率退出历史舞台。
综上,若要学习经济法,第一章 总论、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的课程先不要听,年利率相关的内容先不要记,其他章节都可以听。
同样根据重者恒重原则,可以先听的内容如下: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财务管理】2021年预计不会有较大变化
至于财务管理预计没有较大的章节和内容调整,可以直接听2020年的课程。后续若有其他预计变动信息,会及时通知大家。但由于时间有限,还是需要以应试为主,所以同样建议先学重点。
财务管理的知识点比较抽象,需要较强的理解能力,所以学习重点前还需打好基础,先把第一章总论拿下。
根据重者恒重原则,可以先听以下章节:
第五章:筹资管理(下)
第六章:投资管理
第七章:营运资金管理
第八章:成本管理
第十章:财务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