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发放及补办事项的公告
通过2020年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们,现在可以领取纸质证书了!现就证书发放及证书补办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证机构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办理点”)负责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补办等工作。
二、证书发放
(一)发放对象
通过2020年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名单及所属办理点见附件3、4。
2019年及以前年度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由人社部门发放。
(二)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办理点现场领取。他人代领证书的,由代领人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邮寄领取: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为减少非必要接触,建议考生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登陆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证书邮寄申请模块”申请邮寄服务。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领取时间
各办理点地址、联系方式、证书办理时间,详见附件1、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由所属证书发放机构按证书补办流程办理。
三、证书补办
补办对象:因丢失等各种原因需补办证书的考生。
业务流程:申请证书补办的考生登陆“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证书补发申请”填报信息,按信息采集所属地到各办理点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各办理点将审核后的名单和材料汇总后,逐级报送至省财政厅统一补办。
办理时限:省财政厅每季度受理一次各市财政局提交的证书补发、更换申请。市财政局将于每季度末的15日前,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名单和材料。
申报材料:2000年之前取得资格的考生,需提供当年度考试人员合格文件复印件、考试信息登记表(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2000年(含)之后取得资格的人员,需提交个人申请、一寸彩色电子照片。证书补办完成后,各办理点负责通知相关考生。考生按照证书发放的领取方式进行领取。
附件1 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2 各办理点证书领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