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领取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市本级考生由百色市财政局核发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地财政局核发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百色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
办理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
四、办理流程
(一)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在百色考区参加2020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初级通过考后公示审核、中级在规定时间通过考后资格审查,取得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上述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对所管辖地区报名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及证书发放。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参照上述新证办理流程。
(二)遗失补办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三)每季度安排1次遗失补办集中办理,请补办人员分别于2021年2月28日、5月29日、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将遗失补办材料报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
附件:百色市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