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备考小知识:“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考试吧 2021-03-11 13:10:48 评论(0)条
【今日份小知识:“劳务报酬所得”税目】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基本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得。
【提示】“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相关规定的区分
1)职业:老师、演员
收入来源:在单位授课、演出取得所得;在外授课、演出取得所得
税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
2)职业:个人
收入来源:兼职所得
税目:劳务报酬所得
3)职业:受雇于律师个人
收入来源:为律师个人工作取得所得
税目:劳务报酬所得(由该律师代扣代缴)
4)职业:证券经纪人
收入来源:从证券公司取得拥金
税目:劳务报酬所得
5)职业:个人保险代理人
收入来源:佣金、奖励和劳务费
税目:劳务报酬所得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A.某经济学家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讲学收入
B.某职员取得的本单位优秀员工奖金
C.某工程师从非雇佣企业取得的咨询收入
D.某高校教师从任职学校领取的工资
【答案】AC。解析:BD均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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