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备考小知识:城镇土地使用税
考试吧 2021-03-20 12:29:39 评论(0)条
【今日份小知识: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城镇土地的纳税义务人得区分房屋和土地的具体用途,租赁的房屋纳税人是出租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其纳税义务人是拥有人,万一找不到拥有人那就是实际代管人。
二、知识点对应例题
经典例题-1
甲公司2019年6月转让一块已开发的土地,取得收入16 000万元,
已知取得该块土地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 4 000 万元,前期工程费为 2 000 万元,
基础设施费为 1000 万元。已知增值税率为 50%,速算扣除系数为 15%。不考虑其他事
项,则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为( )万元。
A.3450 B.3500 C.3 950 D.4500
【答案】A。解析:(1)转让收入=16 000(万元)
(2)扣除项目=4 000+2 000+1000=7000(万元)
(3)增值额=16 000-7000=9000(万元)
(4)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9000÷7000=128.6%
(5)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9000×50%-7000×
15%=3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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