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八、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
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三、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上半年)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
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考试(下半年)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一)高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1 |
6月19日0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2 |
6月19日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1 |
10月30日 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0月30日 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0月31日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0月31日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五、证书取得
高级考试,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初级、中级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六、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根据规定,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六)其他符合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或转评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七、报考时间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高级为4月13日至4月21日;
初、中级为8月6日至8月18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高级为4月22日至4月23日;
初、中级为8月19日至8月20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高级为4月13日至4月25日;
初、中级为8月6日至8月22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高级为6月11日(考前8天)起;
初、中级为10月22日(考前8天)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高级:8月中旬后;
初、中级:12月下旬后。
报考人员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查询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七)考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八、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审核情况。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进行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见附件: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1)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六)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每科99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九、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应考须知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点疫情防控安排。
(二)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四)本项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附件:
省直及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核查地址和咨询电话
报名点 |
核查单位 |
核查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 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楼202室 |
0591-86290086 |
厦门 |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 (人才大院内西侧)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 审核,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 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审核 |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 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0595-22135541 报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
莆田市市政府1号楼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 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 窗口审核,县(市、区) 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审核 |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
龙岩 |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 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 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宁德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5楼 |
0593-2077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