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公示及资格后审的通知
桂建注〔2021〕13号
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广西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建注〔2021〕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广西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名单公示及资格后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我中心网站登录原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二、考试合格名单公示
考试合格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9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人请务必在2021年7月29日前通过扫二维码(见附件2)提交举报材料,并署举报人真实的姓名、真实的手机号码(仅用于核查、要求必须接听核查工作电话)、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举报人的姓名、电话等有关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涉及个人隐私将受到法律保护。举报人应该依法依规并在规定时间内举报,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公示期截止后,无异议的合格人员将予办理发放证书。
三、免考资格后审要求
对填报“(七)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免考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后审采取网络审核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将取消成绩、记为不诚信行为。
(二)资格后审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7月21-25日。我中心于7月26日前审核完毕。请此类考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按时提交资格后审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后审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请此类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扫二维码(见附件4)提交如下材料(以下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按资格后审不合格处理):
1、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2、本人手机号码、QQ邮箱(用于反馈不合格信息);
3、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要求彩色、清晰、全页);
4、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要求彩色、清晰、全页)。
附件:1.2021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xlsx
2.2021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提交材料二维码
3.2021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后审名单.xlsx
4.2021年度广西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后审材料二维码
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