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考区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根据省考办《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工作指引的通知》(闽会考办〔2021〕4号)及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考试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一)做好健康状况监测
考生在考前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考前21天,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尽量减少聚会聚餐,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建议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申领“八闽健康码”
考前14天,考生应通过“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卡)状态,保持健康码状态为绿码, 行程卡状态无异常。
(三)遵守防疫规定
1.参加考试考生需满足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2.以下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日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体温正常的,方可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跨省(非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
(2)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泄、呕吐等症状者。
(3)考生为已满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4)与感染者时空伴随关联境内入(返)闽人员,但经核实排除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的人员。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考前21天从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入(返)闽者,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以及近14天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接人员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界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名录,以考生参加考试前1天的国家通报为准。
4.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检测于开考前60分钟开始,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对体温检测达到37.3℃及以上身体异常的考生,将其带至临时观察点,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测温复检,由疾控防疫专家进行询问。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口罩,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摘除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腹泄、呕吐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场工作人员说明,不得隐瞒。
6.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四)健康承诺
1.考生应在每场考试前提交《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省直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
2.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其他事宜
(一)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8月20日-9月4日。
(二)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
(三)考试期间考点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校区,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四)考生应在考前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和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防疫通知,并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积极配合省直考区做好防控工作,顺利参考。
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咨询电话
0591-87097038
附件: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省直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