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营口考区)有关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会计资格考试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确保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务必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在备考和考试等疫情防控期间要尽量减少外出,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
二、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立即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笔试前转为“绿码”。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重点管控地区来(返)人员要求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后满14天。)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除上述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都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中:
⑴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⑵低风险地区考生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现场提交《应试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承诺书模版详见附件)并出示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 ,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七、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或经考点防疫部门同意,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八、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考试期间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九、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营口市财政局网”有关会计考试的公告内容。
十、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故意压制症状且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个人相关责任。
附件:考生安全承诺书.docx
2021年8月20日
营口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