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儿童的特点
1、社会属性的特点:
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具有社会属性特点,即基础性。具体表现在: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基础;儿童是每一个家庭的基础,是家庭概念中的基本要素,是一个社会进步发展的基础,少年强则国强;
2、成长发展的特点:
(1)快速性,成长速度快;
(2)阶段性:具有年龄特征;
(3)顺序性:遵循上到下、近到远、大到小、低级向高级的顺序性;信任人格-自主人格-勤奋人格
(4)不均衡性:不同阶段发育的表现不一样;
(5)个体的差异性:受到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
(6)分化与互补性:机能分化,机能互补;
考点:儿童的需要
1、生存的需要:生命存在(基本生活资料)、社会存在(获得社会身份)
2、发展的需要:良好家庭生活、获得受教育机会、获得足够的休闲与娱乐;
3、受保护的需要:免遭伤害需要,身体、情感、性虐待、儿童忽视(日常生活照料与医疗照顾的、对儿童发展需要和教育需要的和儿童社会化发展的忽视)儿童剥削(童工形式的劳动剥削、从事商业性活动的性剥削)
4、社会化需要:基本生活技能;自我观念发展,分清自我与非我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良好品德,适应社会规范,培养社会角色;
考点:儿童面临的问题
1、儿童生存的问题:新生儿健康问题;儿童营养问题。
2、儿童发展的问题:贫困的问题;辍学的问题。
3、儿童保护的问题:儿童被遗弃的问题(儿童福利机构);儿童遭受体罚和肢体虐待的问题;儿童被性侵的问题;儿童被忽视的问题;儿童被拐卖的问题;家庭监护的问题。
考点:儿童社会工作的类型
1、支持性儿童服务:针对全体儿童及家庭,尤其是家庭监护状况良好的家庭;目的是支持父母履行教养职责
2、补充性儿童服务:针对亲职能力不足的儿童及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亲职教育等,弥补亲职能力的不足,改善亲职状况
3、替代性儿童服务:针对亲职不当和亲职缺失的儿童,家庭收养、寄养和机构养育等,目的是通过替代儿童的父母履行亲职职责,使儿童回归家庭环境,健康成长
4、儿童保护服务:遭受人为伤害的儿童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