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3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
网上报名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至1月25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2月14日至2月27日,考点审核时间为2月28日至3月11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考试报名通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现场审核时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乡村全科类别除外)。
二、报名资格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及相关信息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等网站,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s://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www.tcmtest.org.cn
三、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成功通知单(报名系统打印)。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点或考点现场确认后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中相关内容,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不得修改。
3.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附件1)。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专业型研究生还需提供专业学位证书。如考生毕业证书原件丢失或损坏的,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可以联系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明书”代替毕业证书,中专学历的可以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书”代替。
6.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还需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即报名系统中附表3)。
7.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助理资格证和助理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8.试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附件4)。
11.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12.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2年6月13日-26日;
中医类别:2022年6月18日-26日;
口腔类别:2022年6月18日-26日;
公共卫生类别:2022年6月18日-19日;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成绩两年有效(乡村全科类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类别 |
8月19日(星期五) |
9:00-11:00 |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0) |
口腔类别执业医师(120) | ||
公卫类别执业医师(13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 | ||
13:30-15:30 |
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0) | |
口腔类别执业医师(120) | ||
公卫类别执业医师(13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 | ||
8月20日(星期六) |
9:00-11:00 |
口腔类别执业医师(120)、执业助理医师(220) |
公卫类别执业医师(130)、执业助理医师(23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执业助理医师(2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执业助理医师(2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执业助理医师(440) | ||
乡村全科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6) | ||
11:05-11:35 |
军事医学加试(助理级)、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 | |
11:05-12:05 |
军事医学加试(执业级) | |
13:30-15:30 |
口腔类别执业医师(120)、执业助理医师(220) | |
公卫类别执业医师(130)、执业助理医师(23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执业助理医师(2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执业助理医师(2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执业助理医师(440) | ||
乡村全科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16) | ||
16:30-18:3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
8月21日(星期日) |
9:00-11:0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13:30-15:3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
16:30-18:3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三)“一年两试”试点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类别 |
1月12日(星期六) |
9:00-11:0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执业助理医师(210)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执业助理医师(2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执业助理医师(2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执业助理医师(440) | ||
14:00-16:0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执业助理医师(21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执业助理医师(2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执业助理医师(2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执业助理医师(440) | ||
11月13日(星期日) |
9:00-11;0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 | ||
14:00-16:00 |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10) | |
中医类别中医专业执业医师(140) | ||
中医类别中西医专业执业医师(150) | ||
师承和确有专长类别执业医师(340) |
医学综合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化考试形式。除中医类别少数民族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五、考试收费形式及标准
(一)收费形式
采用网上分阶段缴费方式。考生现场确认后通过考点资格审核,即可在网上缴纳实践技能考试费,缴费时间段为3月15日至3月31日;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且合格者,再缴纳医学综合笔试费,缴费时间段为7月15日至7月31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1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者,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交纳医学综合笔试费。
(二)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卫生健康部门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皖发改收费函〔2020〕148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中医类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认证〔2017〕9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费收取如下:
1.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中医类别为219元/人;口腔类别为269元/人。
2.医学综合笔试费。2021年全省医学综合笔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执业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236元/人,执业助理医师类别综合笔试费118元/人。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按照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用的标准收取。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实行预约制。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在组织现场审核时,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分期、分批、有序的实行单位预约制,科学制定计划,每天预约审核的单位不得超过50个,每单位到现场审核地点人数不得超过3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所有考生报考的材料准备及初审工作,并按要求到考点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进行审核,考生报考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二)强化现场防控措施。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国家、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医考防疫预案和指引,细化全链条防疫措施。现场确认时加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核验健康码、戴口罩、测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要求。如现场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其参加现场审核,安排专人陪送其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做好考生报名服务。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考生报名审核工作。考生须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对确因疫情原因考生准备报名材料有困难的,经核实后,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提供相关帮助。
(四)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审核责任,严格落实签字负责制,确保审核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形成“事前责任安排到位、事中责任落实到位、事后责任追查到位”的工作机制。我委将对各县区资格审核工作开展不定期飞行检查,发现违反审核规定和程序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全市,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高度重视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逾期不接受补报名。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尽早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在现场审核提交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提交任何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给予禁考三年的处理。尤其是考生持假毕业证书报考的,无论本人是否具有真实学籍,都将按照禁考三年处理。
对在考试报名过程中,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也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6〕31号)的规定,记入不良记分。
(三)考生要高度重视考试缴费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缴费。
(四)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实践技能考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2日,医学综合笔试考生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8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
怀远县 0552-8052866
五河县 0552-5051900
固镇县 0552-2122015
龙子湖区 0552-3032552
蚌山区 0552-2066520
禹会区 0552-4028293
淮上区 0552-2829412
高新区 0552-4071569
经开区 0552-3083102
市 直 0552-3132035,3132039
附件1:202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核对确认表.doc
附件2:安徽省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docx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