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即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以上人员可申请石家庄人才绿卡——B卡。
取得B卡后可享受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就业创业服务、金融服务、住房保障(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对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生活服务等,好处大大的有!
B卡申请条件
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优秀毕业生。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双”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和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3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
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500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
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B卡申领程序
(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申报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www.sjz.gov.cn)“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综合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上)。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市属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用人单位收集申报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所在县(市、区)人才绿卡服务分窗口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集中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
B卡享受服务
一、户籍办理
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当地的,当地人社和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
二、子女入学
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当地就读的,可结合个人意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本县(市、区)域内统筹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医疗保健
引进人才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
四、社会保险
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手续办理服务。到当地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手续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就业创业服务
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可提供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当地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地的,当地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六、金融服务
在指定金融机构设立人才服务窗口,为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开立账户、办理贷款、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优先优惠的金融服务保障。
七、住房保障
各县(市、区)根据财力情况,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对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八、生活服务
公安部门为引进人才优先办理车辆注册年检和驾照申领审验。县(市、区)提供的交通、旅游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