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考试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各项工作,确保中考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山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晋招考委〔2021〕1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2〕7号)精神,各市要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区域中考疫情防控、考试安全及考务各项工作。要将中考组考防疫列入本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要按照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严格落实中考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考务工作规定、考试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加强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风险防控,有效应对舆情。要强化政府各部门协作,严厉打击各种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尤其是有组织的团伙作弊、利用网络或微信等散布谣言严重干扰考试正常秩序等违法行为,确保考试安全。
二、疫情防控
各市要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晋教学〔2020〕9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施考涉疫突发应急处置预案》(晋教学〔2020〕8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防疫工作的通知》(晋教学〔2022〕6号)精神和各地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抓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及时完善工作制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总结考试防疫工作经验, 进一步完善组考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办法,细化考试各环节防疫工作流程,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补齐防疫工作中短板漏洞。要主动联系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落实考点防疫工作职责,为各考点安排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处置的副主考,配备专门的防疫人员,为各考点指定定点医院,安排疾控人员对涉考人员进行防疫工作培训,对各类涉考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和防疫指导。
(二)分类备足考点考场
各市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于疫情防控形势的综合研判结果,增设足量的常规备用考点,提高各考点内备用隔离考场设置比例。对于因区域封闭、无法正常赴原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设置“重置考点”等措施安排考生参加考试。对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特殊考生,可通过设置医院考场、隔离点考场等措施安排考生参加考试。“重置考点”、医院考场、隔离点考场等管理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足监考及工作人员,配齐安检、视频监控及手机屏蔽等设施设备。
(三)加强考前人员管理
各市要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按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本地健康检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等。目前仍在外省(市、区)的考生须尽快于考前14天(6月6日前)返回考点所在地备考,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抵晋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由所在学校负责,从6月6日开始测量体温并如实记录有关情况。学生离校后由家长(监护人)负责继续测量体温和记录。往届生由复读学校或家长(监护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予以承诺。考生在6月20日上午进入考场后将《2022年山西省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1)交给监考员。考试工作人员一律从各自上岗前14 天开始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记录并填写《2022年山西省中考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2)。健康状况登记表可从"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栏目下载。
(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市要根据当地疫情,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调整相关防疫措施。要在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疫情预判和应急演练,确保出现疫情时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并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要加强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考点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促使考点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加大考场座位间距,保持考试场所通风,做好消毒等措施,严防考试期间出现聚集性疫情或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和安全。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安排
1.中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前各市要安排专人按照标准化考场要求对所有考场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的要在考前一周整改到位。
2.每考点设主考一名,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考2至3名;每考场派一名本校主监考,一名外校副监考;是否选派监督检查员,由各市根据实际确定。同一考场监考、监督检查员须由不同单位人员组成。
3.考场编排由各市负责,每考场编排30名考生,按“竖一条龙”办法,从面对讲台最左边第一座排起,单人单桌单行设置,课桌洞口朝前排列,前后左右距离80厘米以上。
4.中考期间,省、市、县三级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巡视团,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派巡视员由非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每考点至少有一名市派巡视员,并严格按要求做好回避。巡视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考试结束后,巡视团向派出机构汇报工作,提交巡视检查报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视团工作,对巡视员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按规定及时整改。
5.中考期间,实行考试情况报告制度。按照“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告,无情况零报告”的要求,逐级上报至省招考中心,遇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6.各级考试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考试期间对违纪舞弊问题,以及因考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纪律混乱、作弊现象严重的考点,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1.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总分660分。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2.道德与法治为开卷考试,其余各科均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时,考生只准带普通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不得携带其他书籍及参考材料。
3.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办法,录音开始播放时间统一为6月22日上午8∶30,不得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4.中考改革试点市的初二年级考试由试点市自行安排和组织。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一)评卷工作由各市招考中心负责。各市要做好学科评卷
组长的选聘工作,按时参加省教科院组织的评卷组长培训会议;制定和完善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加强考生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评卷所有场所须全程录像并能回放,确保每份考生答卷在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工作场所的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试数据的处理和管理,确保各种考试数据准确无误。
(二)评卷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市负责上传考生成绩到省中考平台,同时公布试卷复查办法,受理考生复查试卷申请。
五、考试保障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相关经费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教〔2016〕24号)文件规定,提前做好考试各项费用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向同级财政申请划拨专款,对考试费用实际短缺部分予以补足。
点击下载附件1:2022年山西省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
点击下载附件2:2022年山西省中考考务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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