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会经济法高频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考试吧 2022-06-28 07:07:39 评论(0)条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1、职权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②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③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的具体规章由经理制定)
2、组成
人数
5~19人(法律并未要求必须为单数)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3~13人
职工代表
可以有职工代表
【提示】2个以上国有投资+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有职工代表。
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指定。
董事任期
不得超过3年
3、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4、临时会议: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or1/3以上董事提议or监事会提议。(注意是监事会,而不是监事)
5、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注意不是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注意只能是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扫描二维码下载题库帮助注会考试学习





万题库下载丨微信搜"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