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药师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现将河北省药师协会2024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河北省历年考试通过及外省转入的执(从)业药师均可参加。
二、培训内容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学时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
四、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2024年12月15日。
五、费用与票据
(一)非会员培训费200元/年,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二)会员会费180元/年,开具《河北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电子)》。
以上票据于15-20个工作日内发送至报名时留存的邮箱,请认真填写并核对邮箱地址。如有问题请务于当年联系协会。
六、学习流程
(一)电脑端:登录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http://www.hbyxjy.org.cn/templet/def/)业务大厅板块,点击“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录“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继教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报名学习。
或登录河北药师网,点击“河北省药师协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根据系统提示报名学习。
(二)手机端
关注“河北药械检验”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下方“继续教育”,根据提示报名学习。
或关注“河北省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继续教育”,根据提示报名学习。
协会咨询:0311-89635936,89635938。
发票咨询:0311-89635922。
附件: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河北省药师协会
2024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hbysw.org/conten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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