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福建省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除外)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 已报名参加2024年8月31日-9月1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欧洲考区考试者;
4. 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或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网址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早8:00—4月30日晚8: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照片。非首次报考人员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如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于4月25日-26日和4月28日-30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设区市考办指定地点(详见本报名简章第九点)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福州市考办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国(境)内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4年8月2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7月22日-8月2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持非居民身份证件(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于4月25日-26日和4月28日-30日到报名所在设区市考办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4年 6月13日-28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2.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8月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此前已交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 2024年我省报名费标准将按照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不高于原收费标准,即专业阶段不高于每人每科70元,综合阶段不高于每人120元),核定后报名费标准将于2024年5月底在省注协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4.考生可在线打印报名费“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具体打印事宜将在省注协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4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4年)》确定考试范围。中注协根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供考生复习备考,参考使用;上述教材及资料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用书。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除试题作出特殊要求外,考试均使用中文作答。考试系统提供了8种中文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谷歌拼音输入法(全拼)、搜狗拼音输入法(全拼)、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其中,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为中文繁体输入法,仅限港澳台外考生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考试时,考生仅可选择使用考试系统提供的输入法及其具体功能。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1.专业阶段考试:
2024年 8月23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4年 8月24日(星期六)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4年 8月25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综合阶段考试: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福建省各设区市。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福州市。
(三)关于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等科目两场考试
为优化考区有关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我省将视报名情况在部分考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等科目两场考试。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于2024年8月5日-20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4年11月下旬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具体时间以中注协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到报名时填写的领证地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将在省注协网站另行通知。
八、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30日前向当地考办(省直单位考生请联系省考办)提交审验免试申请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1)《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可在省注协网站 “考试之窗”下载);(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高级职称证书和高级职称评定文件原件、复印件。
电子文档:按上述顺序将免试申请纸质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ks19@cicpa.org.cn。
九、现场审核地址及联系方式
全省共设9个现场资格审核点:
(一)福州
地址: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118室会管处)
电话:0591-88082512、83211076
电子邮箱:czj88082512@163.com
(二)厦门
地址: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
电话:0592-5079480、5156229
电子邮箱:a5093231@126.com
(三)泉州
地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624室会计科)
电话:0595-28066562 电子邮箱:fjksb04@163.com
(四)漳州
地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1号楼517室会计科)
电话:0596-2027963 电子邮箱:zzsczjkjk@126.com
(五)龙岩
地址: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A2幢22楼2229室会计科)
电话:0597-2212380 电子邮箱:fjksb06@163.com
(六)南平
地址: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2号楼A456室会计科)
电话:0599-8821820 电子邮箱:fjksb07@163.com
(七)宁德
地址: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东路5号市财政局办公楼六楼604会计科)
电话:0593-2822726、2368027 电子邮箱:ndskjr@sina.com
(八)莆田
地址: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市政府8号楼225室会计科)
电话:0594-2698966
电子邮箱: 13605949570@163.com
(九)三明
地址:三明市会计考试中心(三元区双园新村金源宾馆六楼)
电话:0598-8272132、8223754 电子邮箱:fjksb10@163.com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关于考试方面
1.报名人员特别是首次报名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开报名高峰期(即开始的前3天和临近结束的3天),在信息提交需要延时等待时,请保持耐心,避免重复缴费等现象发生(重复缴费的报名人员,请于报名期间致电报名所在设区市考办登记,待报名缴费结束后统一安排退费)。
2.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3.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4. 进入考场时,应考人员可以携带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铅笔、直尺和不具有文字存储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书籍、纸张、饮品以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座位。考试期间,考生应当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5.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复核申请,中注协将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复核工作。
6.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同时敬请关注省注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设区市考办、考点的考试相关信息。
7.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省考办(电话:0591-87097003、考试专用邮箱:ks19@cicpa.org.cn。)和各设区市考办(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8.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建议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信息安全方面
1.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
2. 中注协和省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财政部考办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