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已取得相应的职称证书以待审核。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需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四)报名时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自治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9:00至7月3日24: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8日。
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名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考试时间
10月19日
上午8:3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30-17: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10月20日
上午8:30-11: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30-17: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四、考试大纲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4)》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http://www.cqlp.org/info/link.aspx?id=7215&page=1)。
五、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当履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的义务或责任。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以准考证为准。
(三)本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四)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工具使用。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监督管理及网上公示
(一)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网上公示
考后我院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区设置
202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其他11个盟市均设置考区。
八、考试收费
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
附件: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自治区及各盟市人事考试机构资格审核地址、咨询电话
考区 |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地址 |
咨询电话 |
区直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
自治区人事考试院A座一楼业务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 |
0471-6600198
0471-6601168 |
包头市 |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包头市人和大厦406房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 |
0472-5221935 |
呼伦贝尔市 |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
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一楼大厅(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 |
0470-8357607 |
兴安盟 |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兴安北大路75号(原盟委党校旧址北楼三楼) |
0482-3822310 |
通辽市 |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 |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 |
0475-8820013 |
赤峰市 |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
赤峰市宝通大厦西侧三楼(新城区临潢大街) |
0476-8330744 |
锡林郭勒盟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考试业务科) |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11号窗口(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 |
0479-8235702 |
乌兰察布市 |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二楼(集宁新区致远西街,永安南路西) |
0474-8159295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 |
0477-8586210 |
巴彦淖尔市 |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017室(临河区新华西街) |
0478-8527225 |
乌海市 |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
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楼301室(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 |
0473-3158037 |
阿拉善盟 |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
阿拉善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710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腾飞东路) |
0483-8771001 |
原文链接:http://www.impta.com.cn/gonggao/202461494427.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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