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考前温馨提示
2024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19日、20日举行,为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须知
(一)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10月14日至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须知内容,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当日,请提前到达考点,持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进入考点,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取号、签到、测试考试设备等准备工作。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各科目考试时长2.5小时,考场封闭1.5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或机考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三)请提前自备手提袋,将规定以外物品装入袋内(手机装入袋前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并统一放在考场物品存放处。严禁将手机等各类电子、通信、照相摄像、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带有通讯、存储功能的手表、手环)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手机带至座位无论是否开机、使用,均按违纪处理。
(四)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生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试期间,考生作答无须用笔,考场不配发草稿纸。准考证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能作任何书写或标记。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和考场规则。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员安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拍摄、复制、传播,否则视情节轻重情况进行处理。
(六)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备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交通出行提示
(一)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请考生充分考虑考点周边交通通行情况和停车场地容量,考试当天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避免参加考试时走错考点、进错考场,避免延误考试。
(二)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封闭管理,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远离违法犯罪,谨防涉考诈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事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开政策,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广大考生切勿相信“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虚假培训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原文链接地址:https://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410/t20241016_13711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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