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2025年二建报名陆续进行中,根据各地官方通知,现整理了2025年二建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地区,详情如下:
上海: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河北:
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原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吉林:
驻长春市中、省直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驻长春市其他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考点,其他市(州)单位考生选择相应市(州)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及中、省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
山西:
考试报名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指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失业人员户籍地为山西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属地原则优先级排序为:所属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失业人员户籍地。
湖北: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为方便考生就近参加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省直设置考区。其中省直考区负责中央在鄂单位及省直单位考生。
云南: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2025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全省16个州(市)均设置考点。但由于部分州(市)机位有限,系统可能会自动调整部分考生至相邻最近州(市)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北京: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黑龙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江西:
应试人员原则上应按所在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考核查地,除未设考区的地市外报考核查地即为参考地。核查地为南昌的应试人员统一在南昌考区参考(若该考区报满无法选择后考生请选择省直考区),核查地为景德镇和鹰潭的应试人员统一在景德镇考区参考,核查地为萍乡、新余的应试人员统一在萍乡考区参考。
福建:
本次考试在九个设区市分设考区,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青海:
省外户籍考生,须具备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方能报考。无以上证明材料的省外户籍考生请严格按照属地化原则,不允许在青海省报名及参加考试,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资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广东:
报考人员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凡省直单位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
广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安徽: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湖北: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山东:
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设区的市设置考区。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具有山东省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在山东省的报考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选择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设区的市(考区)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宁夏:
本次考试采取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核确认。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有效使用考试资源,报名系统只接受工作地、居住地在宁夏的考生报名。
甘肃:
报考人员须按照现工作地或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
海南: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注明考区,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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